工地干完活老板不给工资,双方没有签订合同,这该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的过错。所以,如果对方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以后不给你签付工资,那么你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让劳动局介入,对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赔付你工资和相应的补偿。
我们可以举一案例,在某工地公司聘请施工员5000元每月的工资,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没有按月结工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项目结束后,老板以4000元每月的工资给该员工结算。因此,该施工员一纸诉状将施工单位告上了法庭。随后,施工单位因为未按时足额的为员工支付人工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各方面原因败诉,并赔偿该员工5000元,每月的工资以及三个月工资的赔款。
以此来看员工想要以此来看公司,想要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工资是不成立的,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实际存在。雇佣关系,且有上班,只要告到劳动仲裁机构就能得到解决,所以不用担心干完活老板不给工资,没有签订合同是对方的过错,无须担心。。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从业人员的保护还是非常全面的,他们的每一项规定都涵盖了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所以,在我们工作的期间,一定要留好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雇佣关系的证据,以防止有朝一日对方反咬一口,让自己措手不及。当我们意识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时,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被对方的无理取闹所震慑。但凡有用人单位有如此行径的,那么就需要法庭见。
工地干完活老板不给工资,双方没有签订合同,这该怎么维权?
1.需要提交证明你与该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还可以到提供劳务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
也可以直接凭有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无论哪种方式,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备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更有效的维权。
建议先向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根据律师的具体建议采取维权方式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