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取得哪些证明文件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应当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1)分类和标签信息;(2)物理、化学性质;(3)主要用途;(4)危险特性;(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类和标签信息;
(二)物理、化学性质;
(三)主要用途;
(四)危险特性;
(五)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六)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对同一企业生产、进口的同一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不进行重复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及时向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39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