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2021年到2022年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发展要求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安全为前提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市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严格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