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怎样才能二次报销
法律分析:新农合二次报销: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即为二次报销。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在报销时,新农合人员由于有的区县系统并未联网,可能需要保留相关看病单据。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一、目标和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根据需要在乡(镇)可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二次报销地点一般在参保地卫生局新农合大厅。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15000元,是指新农合住院报销之后合理费用超过15000部分按比例报销。1.5至5万50%报销,5至10万60%报销,10万以上70%报销。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合作医疗卡复印件、病例、诊断证明、费用总清单、县外需要转诊证明。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银行卡,可以同一户口本人员或村委会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享受权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以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为主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保险保障的是后两类。这是因为一方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都比较高,因大病致贫的情况极少,另一方面多数因病致贫发生在老人、儿童和农民等群体,所以大病医保主要是解决这些人的困难。
注: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直接划拨,无需居民再额外支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不需要保留单据,届时根据医保报销系统内的记录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报销即可。符合报销政策的居民,相关经办机构会通知到人。新农合人员由于有的区县系统并未联网,可能需要保留相关单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次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农合二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