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部门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7、中国人民银行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