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可以上路查车吗
法律分析:交通执法不可以随意上路查车必须得到直接领导的批准才能上路查车,对违规车辆进行检查。交通执法部门是我国对于交通秩序管理的一个部门,它掌管交通运输方面的秩序,工作人员得到领导同志上路维持交通秩序,对一些违法犯罪的车辆进行检查,避免了很多犯罪的产生。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强制权利,但是一般违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拦截的,可以引导违章车辆到临近下高速口或服务区停车处罚。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处罚。交通执法随意上路查车,属于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1、只有交警可以随时上路执法。2、交通稽查只能是设点检查,且具体的点,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3、与交警联合执法时,交通部门可以有“借口”上路执法,本质上还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