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是否有优先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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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第一款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第四十三条 对超车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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