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二年社保能领多少失业金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可能超过100,按照规定,一般是本人工资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自己辞职的是因本人意愿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扩展资料:失业保险相关惩罚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