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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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龙
2022-04-29 ·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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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达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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