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规划
法律分析:1.2021年招商引资要围绕“一个平台、两条主线、三个重点”开展工作。
一个平台,即围绕高阳经济开发区招引产业项目。
两条主线,即围绕服务保障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招商引资。
三个重点,即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提质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2.2021年,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各镇乡(街道)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100个以上,其中纳入保定投资建设项目电子平台项目30个以上,引进资金100亿元以上。
引进项目是指引入本县以外的企业和资本(包含内资和外资)到本县投资的项目和本地企业扩大产能、增资扩股的项目。引进资金是指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专项资金、债券、产业基金、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各类奖励补贴资金、外地企业(机构)资金、利用国外资金、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企业增资扩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