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防疫政策
法律分析:加强入境人员闭环转运。对境外入境人员,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对在省内解除隔离并返回我区的,严格落实“点对点”转送,闭环纳入目的地社区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在省外解除隔离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建议其“点对点”转运返鹿;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鹿返鹿的,请提前向属地街镇社区报告,由街镇派车到机场、动车站等交通站点将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家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