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分析:1、农户申请:想要申请建房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xx县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和《xx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村组审查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请人的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及村委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上报村级组织审查。3、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收到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镇人民政府。4、镇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收到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通过的,需要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根据审批结果,出具《xx县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