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贷款读书需要什么条件?
1、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扩展资料:
1、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
2、偿还助学贷款: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需要偿还本金,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12月份开始自行偿还利息。毕业后3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为宽限期,只需要偿还利息,不需要偿还本金。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人民政府网—助学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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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申请贷款最高数额
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学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各高校学生贷款实际最高额度一般在每年1000元以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