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诽谤罪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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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风爱小灰0812
2022-08-25 · 超过5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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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 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 侮辱罪 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饥兆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烂渣租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综上所述,诽谤罪虽梁老然不会使受害者身体上受到损害,但也让其在精神上遭受到一定的损失,如果是清正廉洁的人,甚至会以生命证明自身的清白。在我国农村,由于农民没有足够的文化素质,肆意传播谣言,对他人进行语言攻击,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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