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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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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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本人工资的300%)。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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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下: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 加班 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工资 的300%支付 加班工资 。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1.工作日 加班费 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3. 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 证据 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 证人 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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