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热线电话
“12345沈阳市民服务热线网站”、“12345电话”和“沈阳市民热线手机客户端”三种诉求方式提供24小时服务,受理企业、市民对本市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等方面的求助、咨询(建议)和投诉。
一、受理范围
1.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等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
2.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中涉及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文化教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4.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政策帮扶等方面的诉求;
5.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的批评意见、投诉举报和表扬感谢等。
二、不受理范围
1.已经进入信访、仲裁、司法诉讼程序的问题;
2.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
3.行政能力调解无效,依法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医患、劳资等民事合同纠纷的问题;
4.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问题;
5.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的问题;
6.涉及党务、人大、政协、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7.涉及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问题;
8.诉求事项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调查的问题;
9.其它超出沈阳市行政管辖范围的问题。
三、办理时限
1.信件转发:1个工作日;
2.咨询(建议)类信件:受理单位自接收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
3.投诉、求助类信件:受理单位自接收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第10个工作日);
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可以申请1次或2次办理延期,每次延期最长5个工作日,市民热线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
四、注意事项
1.群众在提交求助类信件时,应该一次提交一个问题,既便于市民热线及时解决问题,又便于对信件管理和监督;
2.群众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以及含有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
3.群众反映的求助、咨询(建议)和投诉类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办结后,原则上要在网上公开反馈,如果诉求人不同意公开反馈的,请在写信时注明;诉求人可凭市民热线提供的查询码,在市民热线网站上查看反馈结果,并可在反馈结果出来后三天内对其进行监督评价;
4.建议群众在诉求信件中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便于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诉求人的隐私将受到保护;
5.群众提出诉求信件后,请按照办件时间要求,耐心等待,尽量避免一信多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