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自己的爱情观

 我来答
星座家17
2022-05-17 · TA获得超过666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6522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17万
展开全部

谈谈自己的爱情观

谈谈自己的爱情观,其实爱情观就是人们对爱情问题的看法和态度,说得简单些,就是我们如何定义爱情,以及对爱情的看重程度来决定自己,那么我就来谈谈自己的爱情观。

谈谈自己的爱情观1

基于自身对于爱情的理解和感悟,我觉得爱情并不是单独存在的,爱情是相互的,如果想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那就必须明白什么是爱情。正常的爱情,体现的是异性之间的情愫,爱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所以也就不存在正确的“爱情观”,只要恋爱中的两个人能够接受彼此,那么这就是爱情。当一方对另一方表现出抗拒、厌恶时,那么就代表你看重的爱情并不是他需要的,很多情况下,真正的爱情无非是想要和他共度一生,哪怕无法在一起也希望他过得好。

但爱情又有自私的一面,大多数恋爱中的人都想要把对方占为己有,但又有很多人讨厌这种思想和行为,认为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与这样的人恋爱会让自己丧失自由,甚至是失去了“独立生活”的空间。而这也是爱情的'一种,无时无刻的关怀、需要独立生活的空间、甚至是不求回报的关心等等,这都是爱情。所谓的爱情观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因人而异。

在我看来,现代爱情观包括责任和义务两方面。这一切都是以爱情为基础,俩人共同协作,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互相关怀、照顾等;而另一方面就是要遵循“平等”原则,不过多干涉彼此的言行为基础,也就是所谓的自由恋爱,给彼此一些空间,但这也并非绝对,还是要看双方如何定义爱情。接下来说说爱情的底线和原则,我始终认为正确的爱情观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俩人的感情是自发性的,而非强迫性的;对彼此忠贞专一,这是最起码的认知;而能够接受对方的缺点,喜欢对方的优点,互相包容、互相尊重,这是能维持俩人继续走下去的基本要素。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喜欢你,并且始终如一,我深爱着你,并且深爱着你身边的一切”。

谈谈自己的爱情观2

现在的我无法准确的明白什么是爱情,也许这个世上终不会有爱情,也许爱情它终不属于我,也许还有太多太多的也许,但此时此刻的我,对爱情一片空白。我没经历过爱情,所以我不懂爱情······

少年时,向往着席慕蓉、三毛笔下的爱情,一句情话可以是一生等待、一笔情书可以是一生眷恋。青年时,才发现少年时的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的梦境中,常常徘徊于梦与现实之间,踌躇在自己的梦想之外。初入青年,经历了18年的风风雨雨,在失败与成功间来回穿梭,看透了人情来往,厌恶了凡尘恶俗,悟出了自己的爱情观念:“爱的时候是真正的爱了,不爱了,也就真的不爱了”······

身边的同学常常在说:“恋爱就是爱情”,而我认为,恋爱是低端的,爱情才是高档次的,所有的爱情都是从恋爱发展而来的,但不是所有的恋爱都会发展成为爱情。我们始终都在遵循着一种自然规律,就像是猎人在狩猎,他的目标绝对不是某一个猎物。身边的人每天都有恋爱的,也有失恋的,也许有的人会伤心一阵子,有的人却不以为然,他对待失恋就如自己丢了一件不太重要的东西,并不往心里去。

而此时的我,虽然每天阅读的书籍大多涉及爱情,自己也对爱情有一定的研究,但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开始尝试着去恋爱,开始在青春的旅途中撒下爱的种子,也发现恋爱的美好与甜蜜。但恋爱不等于爱情,我会以何种方式去把恋爱转变成爱情?“恋爱容易,婚姻不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注定要走进婚姻的坟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被挡在了婚姻门外?

1、爱情是自由的但绝对不是放纵的

男女之间可以随意选择自己的另一半,只要是互相爱的。但爱情是不可以试爱的,爱不是嘴上所谓说的爱,真正的爱它是多方面的,他(她)爱你,不仅是爱你自己,也爱你的家人,你的喜好,包括你的性格、你做的一切。爱你所爱的,厌你所厌的。

2、爱情是自由的,也是灵动的。

世上的一切都会变化,爱情也是如此。“爱的时候是真正的爱了,不爱了也就真的不爱了”。爱情不需要死缠烂打,也不需要海枯石烂。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学会在变化中成长,要学会在变化中变化。

古往今来,爱情都是和婚姻扯上关系,有时,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它也许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结婚之后,爱情升华。也有人说,婚姻围城里爱情会渐渐变了质,那种爱不再是单纯的男女之间的爱,爱升华之后会使人变得自私,会变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或不需要什么。

爱情,是需要两个人之间互相经营的。如若有那么一天,爱情不能再经营下去了,也可以将爱情再转换为友情。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