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6世纪至17世纪、18世纪和19世纪初,共经历了300多年。
第一个阶段是16至17世纪资本主义刚刚萌芽,以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安德里亚的《基督城》为代表,主要采用文学游记的形式,描绘了一种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理想社会。
第二个阶段是18世纪资本主义进入手工工场发展时期,以温斯坦莱的《自由法》、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论法律和法律的原则》为代表,普遍采取制定法典的形式,对未来理想社会进行设计。
第三个阶段是19世纪初资本主义开始进入机器大生产时期,以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这三位“伟大的智士”(恩格斯语)为代表,开始从理论上论证未来理想社会。
分配思想
对未来社会消费品的分配,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方案。莫尔等人提出了按照需要分配消费品的原则。巴贝夫等人囿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和小生产者的思想,把平均分配当作是绝对的平等。
圣西门提出了每个人的作用和收入都应当同他的才能和贡献成正比的思想,他的门徒把这一思想发展成为"按能力计报酬,按工效定能力"的原则。
这一原则已含有按劳分配的思想萌芽。傅立叶提出了"按比例分配"即按劳动、资本、才能分配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同他保存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思想相一致的。欧文认为,在过渡时期内,消费品应当按照劳动分配,而在公社制度即共产主义制度下应按照需要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