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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不会为断绝父子关系做公证
在法律上父子关系是无法断绝的。
除非儿子被他人收养,法律上的父子抚养赡养义务就转移到养父子之间。生父子间不再具有上述义务,但收养条件不具备,就无法办理收养。
根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
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为法律不支持解除因血缘产生的父子关系,所以,公证处是不会为断绝父子关系而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