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一个法制的时代吗?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秦国统一天下,国祚却仅仅十余年,那么导致秦国迅速灭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有人说是因为“暴虐”,有人说是因为“制度”,个人认为根本原因只有两个字——“改革”。秦始皇攻灭六国后,可以说对商周以来的统治模式进行了全面推翻,转而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治理这个新生的国家,然而改革本就有利有弊,再加上力度太大,结果最终葬送了整个国家。
统治模式改革:极大触犯了六国贵族后裔利益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废除了周朝以来的分封制,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统治,而这种全新的统治模式,无疑极大触动了六国贵族后裔的利益。自春秋战国以来,随着社会层面的剧烈动荡,在列国不同程度的变法和改革之下,维护周王室统治的世卿世禄制虽然已经逐渐走向崩溃,但除了全面推行商鞅变法的秦国以外,山东六国由于士族势力太大,改革其实并不彻底,六国贵族后裔仍然拥有着极高的权势和特权,其中“战国四公子”便是典型代表。
秦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不仅在统治层面完全废除了分封制,更是通过推行“黔首自实田”,实行土地私有化等方式,从制度层面开始全面废除贵族权益。由于秦国统一天下后并未对六国贵族赶尽杀绝,这些在地方上拥有极高声望的贵族,眼看政治利益丧失殆尽,自然会滋生不满。从秦末天下大乱的局势不难看出,虽然最初起兵的陈胜吴广和最终夺取天下的刘邦都起于底层,但造反的主力仍是六国贵族后裔,可见他们对秦国制度的憎恨程度。官僚制度改革:六国士子晋升渠道完全断绝
而秦始皇在推行“中央集权统治”以后,不仅创立了全新的“三公九卿”制度,而且朝廷的各级官员统一由中央朝廷直接任命,而由于秦国推行法家治国理念,因此选派官员基本以熟悉“律法”者为主,如此一来虽然使得权力得到了高度集中,却也导致六国士子的才能无从发挥。虽然秦始皇一度通过设立“博士”职位,以六国士子充任,从而使得他们能够出入庙堂、参与朝政,希望能就此化解矛盾。但这些“博士”却仅有以政之权,而根本没有任何实权,这自然无法令其满意。在没有相应选官制度配套的情况下,六国士子在失去了上升通道的情况下,自然也就站到了秦国的对立面,而这也是他们时常非议朝政,最终导致“焚书坑儒”事件爆发的主要原因。
秦朝以其法律制度而闻名,这是中国古代最早创建统一法律法典的尝试之一。法家哲学家韩非为秦国撰写了法律法典,该法典基于严格惩罚和社会秩序的原则。该法典旨在为所有人提供一套统一的法律和惩罚,无论其社会地位或地位如何。
然而,尽管在法律制度上有所创新,秦朝却相对短暂,并最终灭亡。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几个因素的结合,包括:
过分依赖法家:秦国严重依赖法家哲学,法家哲学强调严刑峻法和集权。这种方法有效地统一了各个敌对国家并建立了帝国,但也导致了人民普遍的恐惧和压迫感。
压迫和残忍:秦朝以其残忍而闻名,尤其是在对待本国人民方面。这导致了民众普遍的不满和反对,最终导致了广泛的叛乱。
行政系统的弱点:秦朝的行政系统高度集中,旨在维持整个帝国的控制和秩序。然而,这一系统也容易腐败和效率低下,无法有效应对内部叛乱和外部入侵带来的挑战。
军事上的弱点:尽管秦朝最初取得了军事上的成功,但最终还是无法抵御外部入侵者和内部叛乱。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过分依赖法家哲学,导致军队缺乏创新,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总之,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几个因素的结合,包括过度依赖法家、压迫和残酷、行政体系的薄弱以及军事的薄弱。
而秦朝法制体制的渐渐僵化,秦二世的暴政以及秦朝政府运作体系的不健全、秦朝军队武力分配的不均匀等导致了秦朝的陨灭,十分令人惋惜,但也合情合理。 而秦国统一六国建立秦朝之后,国内的局势发生改变,天下人心已经趋于稳定。此时秦朝仍没有修改原本的法治体系,以至于轻罪重刑的法制原则已经不适合目前安宁的国内环境,由此,秦朝的法制体系逐渐僵化。而秦朝的领导者以及众多大臣却盲目相信法家思想,根本不懂得随国内环境的改变来相应的改变法律政策。 也就是陈胜吴广起义事件中,陈胜,吴广本身是押送犯人的工人。由于在押送犯人的途中遭遇暴雨,以至于两人不能如期将犯人押送到指定的场所。本身暴雨阻碍路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人都不能控制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