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是是徐志摩为谁写的?
写给康桥的,也就是剑桥。
1920年徐志摩远渡重洋,从美国到英国研究文学。在伦敦剑桥大学,他以一个特别生的资格,随意选科听课,度过了一年多真正悠闲自在的日子。据他后来回忆,这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在风景秀丽的康河两岸,他仰卧在有星星黄花点缀的葱绿草坪上,或看书,或看天上的行云。有时到碧波荡漾的康河里划船。他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临到他要离开伦敦的前夕,在一个美丽的黄昏,他在康桥上漫步,流连忘返,写下了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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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月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
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别康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