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结婚前要先买房呢?
结婚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最关键的经济问题。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维持小家庭的生活。特别现在是在一线城市。年轻人结婚房子基本都是贷款买的。包括车也都是贷款买的。那么结婚以后双方的收入加在一起能否。足够还房贷还车贷以及生活开销。如果这些都满足不了的话。那最好暂时不要结婚。或者是结婚的话房子也要考虑是否先租房不要买房。车能不买也尽量先不买。因为这辆车本身就是个消费品。买到手里以后就是赔钱。而且每年保养以及保险费。车辆的小刮小碰维修费。等等没有个2万元是下不来的。所以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那么。暂时最好先不要结婚,更不要购买这些奢侈品。
第二个就是夫妻间的互相忠诚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两个人已经考虑的差不多了。对双方都有了,充分的了解。在三观上。能一致。生活中很多问题夫妻也能互补。不是针尖,对麦芒的整天吵架。而是一方有问题,另一方能积极的帮助解决。意见不统一时。有一方能放弃自己的观点。和另一方形成一个共同的观点。也就是常说的,包容和互补。这些都能做到统一了。那么再考虑结婚不迟。如果这些都不能统一的话。那最好不要结婚。再继续磨合一段。一旦结婚后真正在一起生活了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以后。有可能导致离婚。
第三个就是夫妻双方是否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毕竟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不是整天在一起的。而且恋爱期间都是柔情蜜意的。而一旦结婚生活在一起那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过碗瓢勺交响曲。这些一旦。整天在一起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所以双方是否做好了心理准备。是否能承受这些摩擦。都能承受的话,那就考虑结婚。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1)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2)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屋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3)婚前买房,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视情况而定,如果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若无特殊情况,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4)婚前买房,登记双方名下,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22
1.一定要提钱
就像兄弟之间结算一样,结婚前不要为房子装修和彩礼的婚礼费用感到尴尬,要往好的方面想。说清楚之后,就不会有发自内心的想法,成为以后争吵的原因。对方对你好太虚无缥缈,因为他随时都可能对你不好,心理的沉没成本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你投入越多,越不愿意放手)。
2.考虑两个人的性格因素,感情需要磨合
两个人开始恋爱,自然会觉得彼此一切都很好,有想在一起的想法。尤其是,有时候他为你做的事情会让你感动,当他头脑发热的时候,他会是他理想的伴侣。首先,感情要求彼此性格合适。如果性格不合,一开始他可能会包容你,但时间长了,他的真实态度就会暴露。你的婚姻生活容易出现矛盾和争吵,很难保持爱情的甜蜜。没有共同的兴趣和话题,结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你必须考虑你的未来。人生很长。两个人无话可说,就会变得很疏远,感情也会越来越淡。当他们心中有了距离,婚姻就该结束了。和一个和自己有相同爱好的人在一起,可以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起谈天说地。即使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也不会感到尴尬,可以愉快地相处。
3.结婚不要太早,嫁人不要太远
妈妈总是说:“不要太早结婚。最好25岁以后再找男朋友。不要结婚太远。父母在太远的时候不容易看到你,也不信任你。然而,20岁的时候,我“早早结婚”,嫁到了远离外省的地方。全家人都反对。我走自己的路,一直以为现在交通方便,回家很简单。当时筹备婚礼的时候,公婆都没见过面,公婆也没见过面。我不想自己做。我的父母既生气又难过。结婚后,因为生活习惯和习俗不同,老公常年不在家。我和婆婆的关系很紧张,和老公的关系也越来越淡。几年前,我丈夫背叛了我,想要离婚...那时候,回家比升天还难。没有孩子,老公不去,我一个人回家怕父母担心。反正是鸡毛。现在不能照顾父母的病,因为孩子在康复训练中有耳蜗。我经常在想,如果我听父母的话,我的孩子会不会有听力问题,我可以经常回家,有自己的朋友和熟悉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