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怎么写
自传的基本写法:先居中拟标题,再在正文写上个人的基本情况,而后在末尾署名并标注上具体的时间。
1、标题
“自传”第一行居中写;以下正文另起一行。
2、正文
(1)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写明思想变化过程和对党的认为。通过对自己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写明这些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
3、结尾
本人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下一行写日期“年月日”。
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写出自已的经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不夸大,不缩小,不编造,不隐匿,包括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一些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2、要从实际生活中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单是实录生活经历,应从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中,明辨是非,把握方向。经验教训不要干干巴巴,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写自传不能等同于写“履历”。自传要求写得详细,可以夹叙夹议,对主要经历、情节要交代得具体。既要避免只叙述经历不触及思想,又要避免平铺直叙、重点不突出、记流水账似的写法。应当主次分明,简繁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