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升小入学条件
深圳幼升小入学条件如下:
1、孩子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儿童的接种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
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深户无房租房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的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否则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截止各区的规定日期入宝安区为3.31日,在深连续居住满1年)。
4)父母的社保证明(截止各区的规定日期入宝安区为3.31日,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3、港澳籍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
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
5)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