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由( )构成
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
预算会计:
预算会计(Budget Accounting)是现代会计中与企业会计相对应的另一分支,是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
而是通过各自的业务(服务)活动,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预算会计是以预算(政府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
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企业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运用专门的方法进行确认、计量,并以财务会计报告为主要形式,定期向各经济利益相关者提供会计信息的企业外部会计。
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
政府会计:
政府会计的目标:
政府的业务活动可分为政务活动、商业活动和信托代理活动三类。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应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主。不同的政府业务活动对会计系统所期望达到的境界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也应从政府业务活动的特点方面来进行考虑。
政务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是本期财务资源的来源、使用和余额;商业活动的计量和报告重点集中于运营收入、净资产的变动、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的流动。
政府会计的作用:
建立政府会计,有利于客观真实地评价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实现其会计目标。
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不能提供整个一级政府的营运业绩和财务受托责任的会计信息,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