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人口怎么判刑
《刑法》中没有贩卖人口罪,但有拐卖妇女、儿童罪。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的:
1、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若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行为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拐卖过程中,如果直接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是她们的亲属重伤、死亡或者是其他比较严重后果的话,就应该是在拐卖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被拐卖人的反抗而进行的捆绑或者是殴打行为。或者是,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进行辱骂或者是虐待和强迫卖淫的行为,使其在精神上造成了打击以及精神失常的后果等,构成情节严重。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罪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犯罪对象是一切人,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即使拐骗后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出现以上情况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