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的扶贫开发重点县能够享受西部开发的哪些优惠 10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扶贫
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晋财农[2002]18号)
各市(地)县财政局、省扶贫办、省计委(以工代赈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2001]93号),我们制定了《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要尽快开设扶贫资金专户。要求六月底前属于中央、省确定的贫困县和贫困插花县财政全部建立专户,并按专户要求运作。七月底前进行检查。
二、所有扶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原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农[2001]325号文“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以工代赈部分由县财政局对以工代赈专户”和省扶贫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扶贫移民资金已建立专户的,停止执行,全部纳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三、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附件:1、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目录
2、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
山西省财政厅
二00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的设置及管理
第三章 报账原则
第四章 项目的确定及资金的拨付
第五章 报账程序
第六章 报账制会计核算
第七章 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制度
第八章 附则
附件1:财政扶贫项目合同协议书
附件2:扶贫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
附件3:财政扶贫项目启动通知书
附件4: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拨单
附件5: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单
附件6:支出明细表
附件7: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表
附件8: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表1、2、3
附件9: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情况表1、2
附件10:资产负债表
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晋财农[2002]18号)
各市(地)县财政局、省扶贫办、省计委(以工代赈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2001]93号),我们制定了《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要尽快开设扶贫资金专户。要求六月底前属于中央、省确定的贫困县和贫困插花县财政全部建立专户,并按专户要求运作。七月底前进行检查。
二、所有扶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原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农[2001]325号文“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以工代赈部分由县财政局对以工代赈专户”和省扶贫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扶贫移民资金已建立专户的,停止执行,全部纳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
三、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附件:1、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目录
2、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
山西省财政厅
二00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山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的设置及管理
第三章 报账原则
第四章 项目的确定及资金的拨付
第五章 报账程序
第六章 报账制会计核算
第七章 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统计制度
第八章 附则
附件1:财政扶贫项目合同协议书
附件2:扶贫资金到位情况统计表
附件3:财政扶贫项目启动通知书
附件4:财政扶贫资金报账请拨单
附件5: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单
附件6:支出明细表
附件7: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表
附件8: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表1、2、3
附件9: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情况表1、2
附件10:资产负债表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