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学英语精读第三册一到五单元的课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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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人发现,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也会带来涉及法律问题的麻烦。一种误解导致另一种误解,直到最终他必须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律小冲突
我生平只有一次陷入与法律的冲突。被捕与被带上法庭的整个经过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极不愉快的经历,但现在这却成为一个好故事的素材。尤其令我恼怒的是我被捕及随后在法庭上受审时的种种武断情形。
事情大约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那是我中学毕业已经几个月了,但要等到十月份才能上大学,所以当时我仍在家中。
一天上午,我来到离我住地不远的、位于伦敦郊区的里士满。那是我正在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以便赚点钱去旅游。由于天气晴朗,又没什么急事,我便悠然自得得看着商店橱窗,逛逛公园,有时干脆停下来四处观望,一定是这种无所事事的样子使我倒了霉。
事情发生在十一点半左右,我在当地图书馆谋职未成,刚从那出发,就看到一个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显然是想跟我说话。我原以为他要问我时间,想不到,他说他是警官,要逮捕我,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玩笑,但接着又来了身穿警服的警察,这下我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要抓我?”我问。
“四处游荡,有作案嫌疑。”他说。
“做什么案?”我又问。
“偷东西。”他说。
“偷什么?”我追问。
“牛奶瓶。”他说,表情十分严肃。
“哦。”我说。
事情后来是这样的,这一带经常发生小偷小摸案件,尤其是从门前台阶上偷走牛奶瓶。
接着,我犯了个大错。那时我才十九岁,留着一头凌乱的长发,自认为是六十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因此,我想对此表现出一种冷漠,满不在乎的态度,于是用一种很随便无所谓的腔调说:“你们跟踪我多久了?”这样一来,在他们眼里,我是惯于此种情形的,这又使他们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几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
“坐到后面去,”他们说,“把手放在前排的座椅上,不许乱动。”
他俩分坐在我的左右,这下了不是闹着玩的了。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好几个小时。我继续装作老于世故,对此事习以为常的样子。当他们问我一直在干什么时,我告诉他们在找工作。“啊哈!”这下我可看到他们在想,“无业游民”。
最后,我被正式指控,并得到通知下周一到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他们这才让我走。
我本想在法庭上作自我辩护。但父亲一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就为我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律师。就在那个星期一,我们带着各种证人出庭了,其中包括我中学的英语老师作为我品行的见证人,但法庭并没有传话他作证。对我的“审判”也并没有进行到那一步,开庭才十五分钟,法官就驳回了此案,我被无罪释放。可怜的警察毫无胜诉的机会。我的律师甚至成功地使警察承担了诉讼费。
这样,我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但当时,最令人震惊的是我被无罪释放所明显依赖的证据。我有标准的口音,有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的父母来到法庭,有可靠的证人,还有,很明显我请得起很好的律师。想到这次指控含混不清的特点,我敢断定,如果我出生在一个不同背景的家庭,并真失了业,则完全可能被判为有罪。当我的律师要求赔偿诉讼费时,他的辩词很明显地围绕着我“学习成绩优秀”这一事实。
与此同时,在法庭外面,曾经逮捕我的警察中的一个正沮丧地像我母亲抱怨说,又有一个小伙子要与警察做对了。他以责备的口气对我说:“我们抓你的时候,你本来可以帮帮忙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是说我应该做出大发雷霆的样子,并说:“喂,你知道是在和谁说话吗?我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你们怎敢抓我?”那样的话,他们也许会向我道歉,可能还会脱帽致意,让我扬长而去。
Unit 2
获益匪浅的问题
詹姆斯·索利斯克描述了他是如何受他的孩子们能用新方法看待事物的影响而认清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的。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在餐桌旁,我的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9岁、6岁和4岁——停止了争抢食物,教我关于范式变换、线性思考的局限以及如何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的知识。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们在玩自己那套口头儿的“哪个不是同一类?”的芝麻街头游戏。玩这游戏时,孩子们要看三张画并挑出那张不属同一类的。我说:“来吧,哪个不是同一类,橘子,西红柿,还是草莓?”
老大很快就说出了自以为非常得意的答案:“西红柿,因为另外两种都是水果。”我承认这是正确答案,尽管有些纯粹主义者坚持认为西红柿是一种水果。对我们这些从小就不得不吃拌在色拉里的西红柿的人来说,西红柿永远是蔬菜。正当我准备再出别外一组三个东西时,我4岁的孩子说:“正确答案是草莓,因为别外两种都是圆的,草莓却不是。”我怎么能驳斥他的观点呢?
接着,我6岁的孩子说:“是橘子,因为别外两种都是红色的。”9岁的孩子不想让弟弟妹妹占上风,说道:“是橘子因为其他两种都长在藤上。”
毫无疑问,这里正发生着什么事儿。这事儿比争抢食物还乱,比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还要重要。哥白尼把太阳视为宇宙中心,重新调整了地心说这一长达数世纪的范式,我的孩子们正做着哥白尼当年所做的事。鲁宾·马修斯把他的布朗克斯冰激凌改名为哈根达斯,在不变换产品的情况下提高了价格,我的孩子们正在做着鲁宾·马修斯所做过的事。爱德华·詹纳放弃了寻找治疗天花的特效药,从而发现了能预防这一疾病的疫苗,我的孩子们正做着爱德华·詹纳所做过的事。
他不去研究得了天花的患者,而是去研究接触天花却从未染上此病的人。他发现他们都患了一种类似天花但比较轻微的疾病:牛痘;这使得他们对致命的天花得以免疫。
他们在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他们在重新界定他们的问题。他们在重新表述他们的问题。总之,他们正做着每位历史上做出过重大发现的科学家所做的事,依据托马斯·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所说:他们在改变旧的范式。
但倘若这是学校里练习册上的一个练习,那么没有把西红柿圈出来的孩子全都会被批为答错。凡没有把问题都解读为“哪个不是水果”的孩子都是错误的。也许这就说明的为什么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中有那么多的人读书时不及格,其中最显著的是职权尔伯特·爱因斯坦,他也许是本世纪最有影响的范式改变者。
这样说,并非是想对学校评头论足。天知道那有多容易。这样说,不过是想提醒大家信息的价值实在是有限的。我提出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似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人们都大声嚷嚷着要求得到更多的技术,要求即刻享用不断膨胀的信息。
学生们必须上网。你们家必须用数码与环球信息网联通。企业必须能即时下载大量资料。但是,除非我们改变范式、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否则,信息高速公路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结果。
无论是现在还是最近,我们都不缺乏信息。试想我们拥有的信息比四面年前的哥白尼多了多少。但他作出了足以震撼全球的(权作双关语)惊人之举,完全改变了人们对宇宙的看法。他作出此举不是靠发现更多的信息,而是靠用不同的眼光看大家都看到过的信息。爱德华·詹纳不是靠积累信息发明了预防药物,而是靠重新表述问题。
当我们开始驶入信息高速公路时,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信息,而是看等信息的新方法。我们应该像我的孩子所做的那样,去发现有不止一个的正确答案、有不止一个的正确问题、有不止一个的看大量信息的方法。我们需要记住:当你只有一把锤子时,你往往把每一个问题都看做钉子。
Unit 3
我为什么当老师
你为什么要教书呢?当我告诉一位朋友我不想谋求行政职务时,他便向我提出这一问题。所有美国人受的教育是长大成人后应该追求金钱和权力,而我却偏偏不选择明明是朝这个目标“迈进”的工作,他们对此感到迷惑不解。
当然,我之所以教书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教书轻松。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借以谋生:机修工、木工、作家,教书可是其中最难的一行。对我来说,教书是个会令人熬红眼睛、掌心出汗、精神沮丧的职业。说熬红眼睛,这是因为我晚上不管备课到多晚,总觉得准备得还不充分。说掌心出汗,是因为我跨进教室之前总是非常紧张,自信学生一定会发觉我其实是个傻瓜笨蛋。说精神沮丧,这是因为我1小时后走出教室时,确信这堂课上得比平常还要平淡无味。
我之所以教书,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够解答问题,或者因为我有满腹学问,非与别人分享不可。有时我感到很吃惊,学生竟真的把我课上讲的东西做了笔记!
这样说来,我为什么还要教书呢?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爱校历的步调。6月、7月和8月提供了一个供思考、研究和创作的机会。
我教书,是因为教学是建立在“变化”这一基础上的职业。教材还是原来的教材,但我自身却变了——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变了。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有让自己犯错误的自由,有自己吸取教训的自由,有激励自己和激励学生的自由。作为教师,我可以自行做主。如果我想要求一年级的学生通过自行编写课本的办法来学习写作,谁能说我不可以那样做呢?这样的课程也许会彻底失败,但我们都可以从失败的尝试中获得教益。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学生提出必须绞尽脑汁才能回答的问题。我们这个世界有无穷无尽的正确答案来对付拙劣的问题。何况我在教学过程有时也会想到一些出色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想方设法使自己和我的学生从象牙塔里走出来,进入现实世界。我曾经开过一门叫做“在工业技术社会里如何自力更生”的课程。我教的15位学生读了爱默生、梭罗和赫胥黎的作品,记了日记,还写了学期论文。
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办起一个公司,借钱买下一所破旧的房屋,通过整修翻新这一建筑物,我们就自力更生对这一课题进行了一次实践活动。学期结束时我们把房子卖掉,还清贷款,缴了税,余下的收益分给了参加实践的学生。
所以说,教学使我的工作进程有了规律,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教学向我提出了挑战,也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
不过,我漏下了我要教书的最重要的几个原因。
其中一个原因与维基有关。维基是我的第一个博士生。她精力旺盛,孜孜不倦地撰写她那篇论述14世纪一位不知名诗人的学术论文。她写了一些文章寄给学术刊物。这一切都由她独立完成,我偶尔从旁略加指点。我亲眼看到了她完成论文,看到她得知自己的文章被采用,亲眼目睹她找到了工作并获得了在哈佛大学当研究员的职位,并著书论述她在做我学生时萌发的思想。
再一个原因与乔治有关。他开始学的是工程学,后来他深信自己爱人胜过爱物,所以改学英语。
还有珍妮。她中途辍学,但是她的同学把她拉了回来,因为他们想让她看自力更生整修旧房这一项目的结果。我亲眼看到她回来了。我亲耳听到她对我说,她后来对城市贫民产生了兴趣,继而成了捍卫分民权的律师。
还要谈一谈清洁女工杰基。她凭直觉了解的事情比我们多数人通过分析弄清的东西还要多。杰基已经决定读完中学,然后还要上大学。
这些在我眼前成长、变化的人,便是我要当教师的真正原因。当一名教师意味着做创造的见证人,他目睹人体开始呼吸,开始了生命。,
不再教书,获得“提升”,也许会给我带来金钱和权力。可是我现在也有钱。我拿了薪金去做自己乐意做的事:读书、交谈、提问,妣如问:“做个富翁有什么意思呢?”
我现在也有了权力。我有权力启迪,有权激发才智,有权开出书目,有权指点迷津。还有其他什么权力比这更值得考虑呢?
但教书还会带来金钱和权力以外的东西:那就是爱。不仅是爱学习、爱书本、爱思想,而且还有老师对出类拔萃的学生的爱。这样的学生走进了老师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开始成长了。爱这个字也许用得不恰当:说是方魔力可能更合适些。
我教书,是因为与开始成长的学生朝夕相处,我有时感到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开始成长了。
法律小冲突
我生平只有一次陷入与法律的冲突。被捕与被带上法庭的整个经过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极不愉快的经历,但现在这却成为一个好故事的素材。尤其令我恼怒的是我被捕及随后在法庭上受审时的种种武断情形。
事情大约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那是我中学毕业已经几个月了,但要等到十月份才能上大学,所以当时我仍在家中。
一天上午,我来到离我住地不远的、位于伦敦郊区的里士满。那是我正在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以便赚点钱去旅游。由于天气晴朗,又没什么急事,我便悠然自得得看着商店橱窗,逛逛公园,有时干脆停下来四处观望,一定是这种无所事事的样子使我倒了霉。
事情发生在十一点半左右,我在当地图书馆谋职未成,刚从那出发,就看到一个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显然是想跟我说话。我原以为他要问我时间,想不到,他说他是警官,要逮捕我,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玩笑,但接着又来了身穿警服的警察,这下我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要抓我?”我问。
“四处游荡,有作案嫌疑。”他说。
“做什么案?”我又问。
“偷东西。”他说。
“偷什么?”我追问。
“牛奶瓶。”他说,表情十分严肃。
“哦。”我说。
事情后来是这样的,这一带经常发生小偷小摸案件,尤其是从门前台阶上偷走牛奶瓶。
接着,我犯了个大错。那时我才十九岁,留着一头凌乱的长发,自认为是六十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因此,我想对此表现出一种冷漠,满不在乎的态度,于是用一种很随便无所谓的腔调说:“你们跟踪我多久了?”这样一来,在他们眼里,我是惯于此种情形的,这又使他们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几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
“坐到后面去,”他们说,“把手放在前排的座椅上,不许乱动。”
他俩分坐在我的左右,这下了不是闹着玩的了。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好几个小时。我继续装作老于世故,对此事习以为常的样子。当他们问我一直在干什么时,我告诉他们在找工作。“啊哈!”这下我可看到他们在想,“无业游民”。
最后,我被正式指控,并得到通知下周一到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他们这才让我走。
我本想在法庭上作自我辩护。但父亲一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就为我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律师。就在那个星期一,我们带着各种证人出庭了,其中包括我中学的英语老师作为我品行的见证人,但法庭并没有传话他作证。对我的“审判”也并没有进行到那一步,开庭才十五分钟,法官就驳回了此案,我被无罪释放。可怜的警察毫无胜诉的机会。我的律师甚至成功地使警察承担了诉讼费。
这样,我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但当时,最令人震惊的是我被无罪释放所明显依赖的证据。我有标准的口音,有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的父母来到法庭,有可靠的证人,还有,很明显我请得起很好的律师。想到这次指控含混不清的特点,我敢断定,如果我出生在一个不同背景的家庭,并真失了业,则完全可能被判为有罪。当我的律师要求赔偿诉讼费时,他的辩词很明显地围绕着我“学习成绩优秀”这一事实。
与此同时,在法庭外面,曾经逮捕我的警察中的一个正沮丧地像我母亲抱怨说,又有一个小伙子要与警察做对了。他以责备的口气对我说:“我们抓你的时候,你本来可以帮帮忙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是说我应该做出大发雷霆的样子,并说:“喂,你知道是在和谁说话吗?我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你们怎敢抓我?”那样的话,他们也许会向我道歉,可能还会脱帽致意,让我扬长而去。
Unit 2
获益匪浅的问题
詹姆斯·索利斯克描述了他是如何受他的孩子们能用新方法看待事物的影响而认清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的。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在餐桌旁,我的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9岁、6岁和4岁——停止了争抢食物,教我关于范式变换、线性思考的局限以及如何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的知识。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们在玩自己那套口头儿的“哪个不是同一类?”的芝麻街头游戏。玩这游戏时,孩子们要看三张画并挑出那张不属同一类的。我说:“来吧,哪个不是同一类,橘子,西红柿,还是草莓?”
老大很快就说出了自以为非常得意的答案:“西红柿,因为另外两种都是水果。”我承认这是正确答案,尽管有些纯粹主义者坚持认为西红柿是一种水果。对我们这些从小就不得不吃拌在色拉里的西红柿的人来说,西红柿永远是蔬菜。正当我准备再出别外一组三个东西时,我4岁的孩子说:“正确答案是草莓,因为别外两种都是圆的,草莓却不是。”我怎么能驳斥他的观点呢?
接着,我6岁的孩子说:“是橘子,因为别外两种都是红色的。”9岁的孩子不想让弟弟妹妹占上风,说道:“是橘子因为其他两种都长在藤上。”
毫无疑问,这里正发生着什么事儿。这事儿比争抢食物还乱,比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还要重要。哥白尼把太阳视为宇宙中心,重新调整了地心说这一长达数世纪的范式,我的孩子们正做着哥白尼当年所做的事。鲁宾·马修斯把他的布朗克斯冰激凌改名为哈根达斯,在不变换产品的情况下提高了价格,我的孩子们正在做着鲁宾·马修斯所做过的事。爱德华·詹纳放弃了寻找治疗天花的特效药,从而发现了能预防这一疾病的疫苗,我的孩子们正做着爱德华·詹纳所做过的事。
他不去研究得了天花的患者,而是去研究接触天花却从未染上此病的人。他发现他们都患了一种类似天花但比较轻微的疾病:牛痘;这使得他们对致命的天花得以免疫。
他们在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他们在重新界定他们的问题。他们在重新表述他们的问题。总之,他们正做着每位历史上做出过重大发现的科学家所做的事,依据托马斯·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所说:他们在改变旧的范式。
但倘若这是学校里练习册上的一个练习,那么没有把西红柿圈出来的孩子全都会被批为答错。凡没有把问题都解读为“哪个不是水果”的孩子都是错误的。也许这就说明的为什么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中有那么多的人读书时不及格,其中最显著的是职权尔伯特·爱因斯坦,他也许是本世纪最有影响的范式改变者。
这样说,并非是想对学校评头论足。天知道那有多容易。这样说,不过是想提醒大家信息的价值实在是有限的。我提出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似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人们都大声嚷嚷着要求得到更多的技术,要求即刻享用不断膨胀的信息。
学生们必须上网。你们家必须用数码与环球信息网联通。企业必须能即时下载大量资料。但是,除非我们改变范式、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否则,信息高速公路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结果。
无论是现在还是最近,我们都不缺乏信息。试想我们拥有的信息比四面年前的哥白尼多了多少。但他作出了足以震撼全球的(权作双关语)惊人之举,完全改变了人们对宇宙的看法。他作出此举不是靠发现更多的信息,而是靠用不同的眼光看大家都看到过的信息。爱德华·詹纳不是靠积累信息发明了预防药物,而是靠重新表述问题。
当我们开始驶入信息高速公路时,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信息,而是看等信息的新方法。我们应该像我的孩子所做的那样,去发现有不止一个的正确答案、有不止一个的正确问题、有不止一个的看大量信息的方法。我们需要记住:当你只有一把锤子时,你往往把每一个问题都看做钉子。
Unit 3
我为什么当老师
你为什么要教书呢?当我告诉一位朋友我不想谋求行政职务时,他便向我提出这一问题。所有美国人受的教育是长大成人后应该追求金钱和权力,而我却偏偏不选择明明是朝这个目标“迈进”的工作,他们对此感到迷惑不解。
当然,我之所以教书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教书轻松。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借以谋生:机修工、木工、作家,教书可是其中最难的一行。对我来说,教书是个会令人熬红眼睛、掌心出汗、精神沮丧的职业。说熬红眼睛,这是因为我晚上不管备课到多晚,总觉得准备得还不充分。说掌心出汗,是因为我跨进教室之前总是非常紧张,自信学生一定会发觉我其实是个傻瓜笨蛋。说精神沮丧,这是因为我1小时后走出教室时,确信这堂课上得比平常还要平淡无味。
我之所以教书,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够解答问题,或者因为我有满腹学问,非与别人分享不可。有时我感到很吃惊,学生竟真的把我课上讲的东西做了笔记!
这样说来,我为什么还要教书呢?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爱校历的步调。6月、7月和8月提供了一个供思考、研究和创作的机会。
我教书,是因为教学是建立在“变化”这一基础上的职业。教材还是原来的教材,但我自身却变了——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变了。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有让自己犯错误的自由,有自己吸取教训的自由,有激励自己和激励学生的自由。作为教师,我可以自行做主。如果我想要求一年级的学生通过自行编写课本的办法来学习写作,谁能说我不可以那样做呢?这样的课程也许会彻底失败,但我们都可以从失败的尝试中获得教益。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学生提出必须绞尽脑汁才能回答的问题。我们这个世界有无穷无尽的正确答案来对付拙劣的问题。何况我在教学过程有时也会想到一些出色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想方设法使自己和我的学生从象牙塔里走出来,进入现实世界。我曾经开过一门叫做“在工业技术社会里如何自力更生”的课程。我教的15位学生读了爱默生、梭罗和赫胥黎的作品,记了日记,还写了学期论文。
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办起一个公司,借钱买下一所破旧的房屋,通过整修翻新这一建筑物,我们就自力更生对这一课题进行了一次实践活动。学期结束时我们把房子卖掉,还清贷款,缴了税,余下的收益分给了参加实践的学生。
所以说,教学使我的工作进程有了规律,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教学向我提出了挑战,也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
不过,我漏下了我要教书的最重要的几个原因。
其中一个原因与维基有关。维基是我的第一个博士生。她精力旺盛,孜孜不倦地撰写她那篇论述14世纪一位不知名诗人的学术论文。她写了一些文章寄给学术刊物。这一切都由她独立完成,我偶尔从旁略加指点。我亲眼看到了她完成论文,看到她得知自己的文章被采用,亲眼目睹她找到了工作并获得了在哈佛大学当研究员的职位,并著书论述她在做我学生时萌发的思想。
再一个原因与乔治有关。他开始学的是工程学,后来他深信自己爱人胜过爱物,所以改学英语。
还有珍妮。她中途辍学,但是她的同学把她拉了回来,因为他们想让她看自力更生整修旧房这一项目的结果。我亲眼看到她回来了。我亲耳听到她对我说,她后来对城市贫民产生了兴趣,继而成了捍卫分民权的律师。
还要谈一谈清洁女工杰基。她凭直觉了解的事情比我们多数人通过分析弄清的东西还要多。杰基已经决定读完中学,然后还要上大学。
这些在我眼前成长、变化的人,便是我要当教师的真正原因。当一名教师意味着做创造的见证人,他目睹人体开始呼吸,开始了生命。,
不再教书,获得“提升”,也许会给我带来金钱和权力。可是我现在也有钱。我拿了薪金去做自己乐意做的事:读书、交谈、提问,妣如问:“做个富翁有什么意思呢?”
我现在也有了权力。我有权力启迪,有权激发才智,有权开出书目,有权指点迷津。还有其他什么权力比这更值得考虑呢?
但教书还会带来金钱和权力以外的东西:那就是爱。不仅是爱学习、爱书本、爱思想,而且还有老师对出类拔萃的学生的爱。这样的学生走进了老师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开始成长了。爱这个字也许用得不恰当:说是方魔力可能更合适些。
我教书,是因为与开始成长的学生朝夕相处,我有时感到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开始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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