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初中生转学手续怎么办理,请告诉我吧谢谢
我的小孩子在武昌杨园学校读初一,因为搬家到司门口解放路那边,初二想转学,应该办什么手续,请朋友们告诉一下吧!...
我的小孩子在武昌杨园学校读初一,因为搬家到司门口解放路那边,初二想转学,应该办什么手续,请朋友们告诉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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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需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凭转学《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市外转入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录取学校类别,加盖地市州教育局印章)。学生转学的有关学籍档案、户口及中考招生录取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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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学生转学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推荐于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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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
1.学生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应严格按转学程序办理。
(1)由需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2)凭转学《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市外转入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录取学校类别,加盖地市州教育局印章)。
(3)学生转学的有关学籍档案、户口及中考招生录取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2.学生转学严格执行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凡取得高中学籍的市内学生原则上不转学;省内合乎条件的转学生,学号随转有效;外省转入的,原学号作废,重新下达省编学号。
3.转学生只能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得随意升、留、降级。
4.对转学资格不合格的学生应即退回转出学校,勿使学生失学。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健全的申请转学生。凡双重学籍、无学号学籍、未经市教育局验印的学籍均为无效学籍。
5.转学一般只限于新学期开学前后两周内办理。对于中途转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确需中途转学者,应持家长单位证明和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
6.普通高中新生,未取得正式学籍者,严禁办理转学手续。任何学校均不能接受非正常转学学生插班就读。
1.学生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户口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应严格按转学程序办理。
(1)由需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2)凭转学《接收证》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转入区教育局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市外转入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录取学校类别,加盖地市州教育局印章)。
(3)学生转学的有关学籍档案、户口及中考招生录取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2.学生转学严格执行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凡取得高中学籍的市内学生原则上不转学;省内合乎条件的转学生,学号随转有效;外省转入的,原学号作废,重新下达省编学号。
3.转学生只能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得随意升、留、降级。
4.对转学资格不合格的学生应即退回转出学校,勿使学生失学。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健全的申请转学生。凡双重学籍、无学号学籍、未经市教育局验印的学籍均为无效学籍。
5.转学一般只限于新学期开学前后两周内办理。对于中途转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确需中途转学者,应持家长单位证明和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
6.普通高中新生,未取得正式学籍者,严禁办理转学手续。任何学校均不能接受非正常转学学生插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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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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