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从事商品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1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当月该企业应纳的增值
为10300元*3%=30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00元。
10300/103%*3%=300
例如:
全部应纳增值税=(30900+2060+10300)/1.03*3%=1260
代开.增值税发票已交税款=10300/1.03*3%=300
申报应纳增值税=1260-300=960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10300/1.03是先转换成不含税收入,因题目给的是含税收入。
再*3%即为不含税收入乘以税率,即为应纳增值税。
你好,请问这个的税率怎么是3%呢?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严格说法应该是征收率,税率是平时约定俗成的说法)目前国内统一为销售收入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