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随便把车借给别人开吗
不能。不能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被抓到要罚款200元—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借给有驾驶证的人也需要慎重,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刚买的车,最好不要随便借给朋友开车!不要认为把它借给朋友两天是可以的,但是一旦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你会后悔的。如果汽车意外地受到一点擦伤,这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车主将承担连带责任。这不是前一段时间报道了几个类似的消息,一个车主把他的车借给了一个朋友,而车主的朋友带着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去旅行,结果是一场严重的车祸,家庭成员向车主要求高达400多万英镑的赔偿!你还敢再借车吗?
根据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已经明确表示汽车只能由车主自己驾驶。如果不是车主驾驶,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无法识别,只能自己承担。当你听到这些,许多朋友会明白你的意思,不会再借了。《侵权责任法》第49条明确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者因租赁、借用等原因不是同一人。一、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不足部分,机动车使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发生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这是事故的原因之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员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员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以及其他应当认定车主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车主不应该随意把车借给别人。当把它们租给别人时,他们应该适当地履行他们的注意义务。否则,他们很可能在发生事故时承担某些责任。
推荐于2018-10-13
事例:为什么不能借车给别人?
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手里拿着驾照的、等着买车的、喜欢开车的也很多。尤其是节假日,出游的、探亲访友的,因为车票紧张,且返程票很难买到,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方设法借亲朋好友的车出游或探亲。
可是要知道:谁也不愿意借车给别人:
1、借别人车的人很少有人心疼车,不管什么路况总想快去快回高速驾驶、总想多拉一些人或东西。
2、现在车辆的剧增,使得道路状况更加紧张、拥挤,发生刮蹭、碰撞、托底是常有的事情。
3、更重要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借车的人肇事,虽然有保险公司,但往往只是杯水车薪,还要你这个车主承担责任。再碰上不讲义气的借车人,要钱没有,要命不给的,你就倒大霉了。(我就有一位熟人2004年五一假日期间,把车借给了他的朋友回老家,结果,撞了一位骑三轮的妇女,造成全身瘫痪,他那位朋友开始还挺仗义,拿出6.3万元,到后来手机换号,家里锁门就找不到人了,但车主也就是我的这位熟人,经调解出了38万,他还得到法院起诉那个借车人,可到现在也找不到人啊!这不是倒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