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有哪些

 我来答
股城网客服
2023-01-10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股城网客服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主要有:

1、责令停止发行证券。

2、责令停业整顿。

3、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4、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5、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

6、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体系日渐成熟,作为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

2002年,中国证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体制的通知》,首次提出了“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概念,并对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作出了与行政处罚不同的程序规定。

扩展资料:

中国证监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是指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违法行为施加的一种监管措施,但该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不属于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类型),同时由于该等措施是调查工作完成后作出的。

因此调查、检查措施以及在调查、检查过程中采取的一些监管措施应不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的范畴。所以《通知》中的这一概念具有非行政处罚性、非法律规定性和最终性的特点。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符合《通知》中界定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如下: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业务活动。

10、限制分配红利。

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

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

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

18、暂停履行职务。

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

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

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

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

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

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

28、证券市场禁入。

29、撤销证券公司。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华网-今年以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

303523020
2013-12-11 · TA获得超过126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86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27万
展开全部
罚款罚款罚款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