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云的故事简介,越简单越好
邱少云(1926年7月12日-1952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四川省铜梁县(现重庆市铜梁县)关溅乡十一保玉屏村邱家沟人。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在朝鲜战争中阵亡,得年26岁。牺牲前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邱少云幼年父母双亡,成为孤儿。13岁的他迫于生计成了雇工,后被川军刘义的18团抓了壮丁当了兵。1949年12月,解放军进入四川,占领大西南。成都战役后,川军覆灭,他被补进了当时的人民解放军第10军29师87团9连。
邱少云在被补进解放军之前曾当过一年零四个月国军士兵的历史常常被后来的报道所回避。 据邱少云的弟弟邱少华回忆说,邱少云是1949年被国民党抓走的,有一天还托人捎信来,说想吃家乡的回锅肉。
后来,邱少华听说二哥以“解放战士”的身份参加了解放军,这段国军中的经历在小学课本的课文中未曾提及。
1952年10月11日夜,邱少云所在部队在朝鲜平康以南铁原东北平康联合国军前哨阵地391高地执行战斗任务。邱少云及其战友500余人在敌阵地前沿的草丛中潜伏。
12日12时左右,美军向邱少云潜伏地发射燃烧弹,其中一发落在他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到他身上,但邱少云为了不暴露部队埋伏的地点,他忍受着剧痛,坚持不动,虽然邱少云身后就是一条水沟,纹丝不动,直到牺牲。
扩展资料:
朝鲜战争结束后,邱少云所在部队党委追授他为“模范青年团员”称号,并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志愿军总部于1952年11月6日给他追记特等功,并于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一级战斗英雄”称号。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朝鲜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
1953年,四川省铜梁县建立邱少云烈士纪念馆,并在凤凰山顶树立邱少云烈士纪念碑,朱德为之题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邱少云
执行任务中,邱少云在距敌前沿阵地60多米的草丛中潜伏时,敌人突然向潜伏区逼近,为了掩护潜伏部队,指挥所命令炮兵对敌进行打击。敌人遭到打击后出动飞机侦察,并盲目发射侦察燃烧弹,一颗燃烧弹正好落在邱少云身边,飞迸的火星溅落在他的左腿上,烧着了他的棉衣、头发和皮肉。但为了不暴露潜伏部队,他严守纪律,咬紧牙关,双手深深插进泥土中,以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剧痛,一声不吭、一动不动,直至壮烈牺牲,年仅26岁。
人物简介:
邱少云(1926--1952),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关建乡) 玉屏村邱家沟。革命烈士。他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
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时年26岁。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主要荣誉:
战后,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授模范青年团员称号。
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
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
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 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
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抗美援朝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
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执行任务中,邱少云在距敌前沿阵地60多米的草丛中潜伏时,敌人突然向潜伏区逼近,为了掩护潜伏部队,指挥所命令炮兵对敌进行打击。敌人遭到打击后出动飞机侦察,并盲目发射侦察燃烧弹,一颗燃烧弹正好落在邱少云身边,飞迸的火星溅落在他的左腿上,烧着了他的棉衣、头发和皮肉。但为了不暴露潜伏部队,他严守纪律,咬紧牙关,双手深深插进泥土中,以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剧痛,一声不吭、一动不动,直至壮烈牺牲,年仅26岁。
人物简介:
邱少云(1926--1952),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关建乡) 玉屏村邱家沟。革命烈士。他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
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时年26岁。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主要荣誉:
战后,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军党委根据他生前意愿,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授模范青年团员称号。
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给他追记特等功。
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