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还款利息如何计算,求大神帮忙!
甲乙双方于2010年5月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于2011年12月30日前付清标的额100万元,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只支付50万元,后期未进行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甲方起诉...
甲乙双方于2010年5月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于2011年12月30日前付清标的额100万元,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只支付50万元,后期未进行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甲方起诉至法院,法院于2013年1月将乙方账户封存150万元。2014年10月双方要求调解,甲方提出归还已付50万元,并终止合同。双方在50万元的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上有分歧,双方都同意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请问利息计算的起始点是怎么计算(该利息是截止到法院查封乙方账户之日计算还是截止到现在的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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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2-29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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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基本义务,逾期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放款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债务人违约的,债权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预见,依据民法可期待利益原则,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应予以支持,利息计算起止日应是逾期行为发生之日即借款到期后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对于违约责任,依合同法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放款人可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债务人违约的,债权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预见,依据民法可期待利益原则,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应予以支持,利息计算起止日应是逾期行为发生之日即借款到期后的次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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