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越位有哪几种?什么情况判越位?
足球越位从比赛规则上来说只有一种,从战术上来说分为造越位和反越位战术。
一、判越位
直接判断法:
1、处于对方半场;
2、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包括门将)距离球门更近;
3、己方出球一瞬间,疑似越位球员比球距离球门更近。
当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是越位。
当进攻球员在出球时那一刻,在进攻半场的其余进攻方球员,进攻方球员所在的位置点构成的平行于底线的线是否比倒数第二个防守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倒数第二个防守人员平行于底线的线为越位线,越位线到底线甚至出了底线为越位区,越位线最多到中线),以及是否同时比足球更接近对方底线。达成条件后视为处于越位位置,但以下情况不属于越位位置:
1、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2、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3、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1)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2)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二、越位战术
1、造越位
一种防守战术。根据规则:
进攻队员在传球时,接球队员如与对方端线之间防守队员不足2人时则为越位。防守队员利用这一规定,在对方传球之前的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向前一跑,造成对方接球队员与本方端线之间有一个防守队员的局面,使对方越位犯规。
2、反越位战术
针对对方“造越位”战术而采取的一种进攻战术。当进攻队员觉察到防守者用制造越位的战术破坏本方的进攻时,及时改变传球方向,让在后面的队员插上接球或自己直接带球快速推进射门,从而使对方退防不及。
三、不属于越位的情况
1、在投掷边线球的时候,进攻队员接球时处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包括门将)前面时不算越位。
2、当除门将以外的所有进攻队员处于对方半场进攻时,防守队员在本方半场发动反击,防守方的反击队员在本方半场处于进攻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的前面,也不算越位。
3、当防守方的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包括门将),没有得到裁判的允许而离开球场(只是呆在边线外面),进攻方进球不算越位。
扩展资料:
罚球点球
1、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余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
2、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1、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2、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3、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足球 (运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位 (足球比赛规则)
一、越位种类:
1、队员的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在对方半场。
2、队员的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对方球门线。
二、越位犯规情况:
1、干扰比赛:处理或者触及队友传来或者触到球。
2、干扰对方: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来阻止对方触球或可能的触球。
3、与对方争抢球:明显试图去处理距离自己较近的球且行为影响到了对方球员。
三、越位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1、该球员在对方半场。
2、该球员在球的前面。
3、该球员与球门线之间不足两名对方球员。
扩展资料:
造越位反越位
越位陷阱是一种防守策略。当攻方球员向前奔跑准备接住队友的球,防守方会向前场移动,在皮球被踢中之前使攻方球员落在后面,这样当球踢出的时候他就处于越位位置。利用这个策略的防守方常常会试图将攻方的越位状态通过大叫或者举起手臂的方式提醒边裁判。
对此策略的运用常常被嘲弄,说它让足球变得沉闷。然而,它也是一种有风险的策略,因为所有的防守方球员都要一齐向前移动, 否则进攻方球员就不会处于越位位置;而如果越位陷阱失败,进攻队员就很可能获得单刀直入的机会,2003年的新规则使这策略变得更危险。
采用本策略的著名防守方有纽卡斯尔联的比利·麦克拉肯。据说他的战绩迫使官方规则在1925年进行了修改,将攻击方和球门线之间的防守队员数目从三个减少到两个。
越位陷阱在2003年的规则解释中变得风险更大,因为对于实际参与比赛的定义更严格。这样,试图制造越位陷阱的球队依然可以使对方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却不一定能让他实际参与比赛,也就不会触发违例而被判罚。
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
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位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规则解释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因为助理裁判的位置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1.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2.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3.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4.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5.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6.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7.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 越位
• 犯规违例
• 红黄牌
• 界外球
• 门球
• 点球
• 点球决胜
• 任意球
• 角球
• 换人
•
犯规及违例
1.越位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2.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3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9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越位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具体来说,就是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如果接球队员企图从该位置获利或者有干扰比赛或对方行为的,则应判为越位。球员直接接到本方门将的球门球以及角球和界外掷球也没有越位。
有一些特殊情况是不考虑越位的
1.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2.在进攻方有两名球员在进攻中,如果带球队员的前面没有对方除门将以外的防守队员,那么此时该球员传球是不会有越位情况发生的。
违规/判罚——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红黄牌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界外球
掷界外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
判为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
•从球越出边线处掷界外球;
•判给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
程序
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
•面向比赛场地;
•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外的地上;
•使用双手;
•将球从头后经头上掷出。
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进行。
违规/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掷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掷界外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对方队员不正当地阻碍掷球队员或分散其注意力:
•他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由对方掷界外球。
球门球
球门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判为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即底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不是进球得分时。
程序
•由防守方从球门区内的任何一点踢球;
•对方应在罚球区外直至比赛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违规/判罚
如果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进入比赛: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球门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球门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应重踢。
金球制以及点球大战
决定比赛胜负的程序
金球制和踢球点球决胜是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当比赛打平后需要决出胜队时,采用的方法。
金球制
程序
•在规定比赛时间结束后进行的加时赛中,先进球的一方即为胜方。
•如加时赛中双方均无进球,则互踢球点球决出胜方。
踢球点球决胜
程序
•裁判员选定用于踢球点球的球门。
•采用投币方式,猜中的一方先踢。
•裁判员对踢球点球做记录。
•按照下列解释,两队应各踢5次。
•双方轮流踢。
•如果两队在踢满5次前,一队的进球数已多于另一队踢满5次时可能射中的球数,则不需再踢。
•如果两队均已踢满5次,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未进球,则按同样轮流的顺序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同(无需踢5个球),而一队较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在踢球点球过程中,场上守门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可由竞赛规程规定的最大限额内被提名而尚未使用过的替补队员进行替换。
•除上一条所述的情况,只有比赛结束时,包括在规定的延长期比赛结束时在场上的队员方可参加踢球点球。
•每次应由不同的队员踢球点球,直至双方符合资格的队员均踢过一次后,方可踢第二次。
•在踢球点球的过程中,符合资格的队员可以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在踢球点球的过程中,只允许符合资格的队员和执法裁判员在场内。
•除踢球点球的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其他所有队员必须在中圈内。
•踢球点球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必须在罚球区以外的球门线与罚球区线交汇处的比赛场地上。
•除非另有所述,有关足球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决议应在踢球点球决胜时实施。
•比赛结束时,如果双方人数不等,人数多的一方应减去多出的人数以与对方人数一致,并通知裁判员出场队员的名字和号码。球队队长负责此事。
•在开始踢球点球决胜之前,裁判员应确定留在中圈里的双方队员人数一致后再执行踢球点球。
点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球和队员的位置
球:
•放定在罚球点上。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
•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
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
裁判员
•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程序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比赛进行当中,以及在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
•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
违规/判罚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守门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横梁或门柱弹回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由防守方以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攻守双方队员都违反竞赛规则:
•应重踢。
如果球点球踢出之后: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球被外来因素触及而影响了其向前移动:
•应重踢。
球从守门员、横梁或球门柱弹回比赛场地内,接着被外来因素触及:
•裁判员停比赛;
•在被外来因素触及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任意球
任意球的种类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角球
角球是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判为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即底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不是进球得分时。
程序
•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不得移动角旗杆;
•对方应在距球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由攻方队员踢球;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违规/判罚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对于任何其他犯规应重踢。
更换球员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足球越位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一、越位位置
1.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2.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比球和最后一名对方队员(对方守门员除外)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3.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队员带球时;
·队员齐平于最后一名对方队员(对方守门员除外);
·最后一名对方队员(对方守门员除外)比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二、犯规
1.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2.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三、违规和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球门线者。
3.直接接到由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开出的球及裁判员所最后接触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因为巡边员的位置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