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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兄文化
2015-03-13 · 专注交通及钱币收藏方面
孔方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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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234÷(1+30%),
=234÷1.3,
=180(元);
234-180=54(元);
234÷(1-10%),
=234÷90%,
=260(元);
260-234=26(元);
54-26=28(元);
答:两件毛衣合在一起,店主共赚了28元.
解析
分析:先把第一件的成本价看成单位“1”,它的(1+30%)就是售价234元,由此用除法求出成本价,再用售价减去成本价就是赚的钱数;再把第二件的成本价看成单位“1”,它的(1-10%)对应的数量是售价234元,由此用除法求出成本价,再用成本价减去售价就是赔的钱数;最后用赚的钱数减去赔的钱数,就是一共赚了多少钱.
点评:解答此题的关键是分清两个单位“1”的区别,然后根据已知单位“1”的百分之几是多少,求单位“1”用除法求出成本价,进而求出赚或赔的钱数,再作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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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
26元,不是赚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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