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第一胎,还需要准生证吗
2019-05-27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对于一些一胎和二胎的宝妈妈们来说,宝宝出生前有很多要办理的事情,准生证就是其一,准生证,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各地有所差异。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
现多数地区是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不用办理淮生证。
一、登记对象
一方户籍在本辖区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辖区在本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在所居住的村委会或镇卫计办登记办理;
生育第二个子女前,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在所居住的镇卫计办登记办理,后自主安排生育。
二、受理机构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或者镇卫计办;
2、女方现居住地所在的村或镇卫计办。
三、登记程序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人需提供登记所需材料,特殊对象可进行网上办理。
2、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3、登记对象材料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4、信息比对不一致,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对象延后或者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5、建立规范的登记册,并完整录入相关事项及办理情况。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