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关键在于推进政府转型,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以事业单位为重点的改革。
推进政府转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将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放在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的突出位置,努力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一是努力促使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复位。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迫切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履行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改革,让政府在公共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环境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从越位、错位、缺位回归原位。二是注重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与效果。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要改革当前政府中存在的公共服务意识淡薄、供给制度安排与设计短缺、提供主体单一、受众面较窄、整体水平与质量较低等一系列不足,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与效果。三是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方式。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等原则,让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切实履行其宏观调控等职责。要依据大部制改革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原则,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政府职能,打造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形成科学完整的公共服务能力。尤其要利用现代电子政务等政府管理技术手段,强化政府内部的协调,减少行政审批层次,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基本财力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用于解决当前基本公共服务供求等一系列社会矛盾。要大力推行公共财政制度,让广大群众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一是确立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与范围。要有效整合财力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公共财力更多地向市场机制无法调节或不便调节的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加大对公共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环境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对财力薄弱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强化主要承担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市县层级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公共财政能力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相匹配。三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合理分配公共财政,让各政府层级的基本公共服务都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使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制度化、正常化。四是改革现行税制,拓宽地方政府财源。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供给人民群众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但当前的许多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缺乏相应的财政收入来源,没有足够能力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改变当前的税收征管政策,让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税源,以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能力,保障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2024-07-2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