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除法算式里,陈数与商相乘的积再加上被陈数,所得的数是除数的3.6倍。这个算式的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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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式的商是3.6。
“除数与商相乘的积”即为被除数,这样原来的问题就变成了两倍的被除数除以除数等于3.6,那么被除数除以除数等于1.8。
这里解决问题的时候需要将问题中“被除数”、“除数”和“商”的概念进行理清,问题的转化就显而易见了。
扩展资料:
除法的运算性质:
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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