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是指人们最初用什么样的语音形式去标记客观事物而说的,不是指人们对语义内容的任意解释。语义内容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本身的特性赋予的,是人们思维活动的结果,认识活动的成果。
如果语义内容也是任意性的,没有共同理解的基础,那么,人类社会中的思想交流就成为不可能的事了,语言也就丧失了交际工具的作用。
一种语言社会集团的人们,最初用什么样的语音去标记客观事物,从而指代该事物获得意义,这是任意性的。比如能制造劳动工具的动物,汉语叫人rén(人),维吾尔语叫adem,英语叫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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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符号是音与义的结合体,因而音与义自然处于最下层。“音”本来是一条混沌、模糊的线性音流,犹如笑声哭声、虎啸狼嚎,分不出音的结构成分来;“义”的情况也是如此,混沌、模糊,分不出意义的界限。
一种语言的音位是有限的,一般只有三、四十个,但这些有限的音位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组合而构成语音,基本上就能满足意义表达的需要,构成语言符号。音位本身没有意义,但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意义如果不经语音的包装,也是无法显示和表达的。
音位处于语言系统的下层,其特点就是单面性,因为它本身没有意义。音位经组合而与某种意义相结合就能构成语言的符号和符号的序列,这是语言的上层。
这一层又可以分若干个级:第一级是语素,这是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结构单位,第二级是由语素的组合构成的词,第三级是由词的组合构成的句子;词和句子都是符号的序列。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语言符号
任意性是就语言符号的音与义的相互关系来说的,即音、义的结合是由现实现象的性质决定的,现在一般的看法是: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是由社会约定的,用什么样的“音”去表达什么样的“义”,人们说不出道理,完全由社会约定,因而这种音义的任意性关系又叫约定性。
比方说“人”,汉语说rén,英语说person,或man和woman,相互间的语音差别很大,但它们所表达的意义一样,说明不同的音可以表达相同的意义;
同样,相同或相似的音在不同的语言中也可以表达不同的意义,如ai,汉语中表达的是哀、爱、矮……,在英语中表达的是“我”(I);英语的bye-bye(再见)与汉语的拜拜、排排等的语音相似。
人们根据诸如此类的现象得出结论,认为什么样的音和什么样的义相结合构成语言符号完全由社会约定,因而简称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或约定性;一般的语言学著作都用荀子的“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的“约定俗成”四字来说明语言符号的任意性特点。人们都非常推崇荀子“约定俗成”的学说,认为这一认识比西方语言学家还要早二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