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 [1-3] 。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文学家、书法家、画家 [4] 。
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进士及第。宋神宗时曾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元丰三年(1080年),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党执政被贬惠州、儋州。宋徽宗时获大赦北还,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时追赠太师,谥号“文忠” [4] 。
苏轼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纵横恣肆;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其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 [4] ;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亦善书,为“宋四家”之一;工于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传世。
本 名
苏轼
别 称
苏东坡、苏文忠、苏仙
字 号
字子瞻,又字和仲
号东坡,又号铁冠道人、海上道人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四川眉山
出生时间
1037年1月8日
去世时间
1101年8月24日
主要作品
《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等
主要成就
“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主要代表,“宋四家”之一
追 赠
太师
谥 号
文忠
葬 处
郏城县钧台乡上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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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1101)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3] 。苏洵子。嘉祐进士,复举制科,授凤翔府签书判官。治平中入判登闻鼓院,召试得直史馆。历判官告院、开封府推官。熙宁中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因出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湖三州。元丰二年(1079),因所作诗被指为讽刺新法下御史狱,责授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哲宗即位,起知登州,至郡五日即召为起居舍人,寻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元祐二年(1087),兼侍读。四年,出知杭州。六年,召为翰林学士承旨,为洛党贾易等所攻,数月复出知颍州,徙扬州。七年,以兵部尚书召还,改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哲宗亲政,出知定州。绍圣初,御史劾其掌内外制日所作词命“讥斥先朝”、“诽谤先帝”,落职降官知英州,未至,贬惠州安置。四年(1097),再贬昌化军安置。元符三年(1100)赦还,次年病卒于常州。历州郡多惠政。其文纵横恣肆,挥洒畅达,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诗题材广阔,清新雄健,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风豪放,开辛弃疾等人先路。工书画,为一代大师。著述甚丰,有《东坡七集》、《苏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