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社保上限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7年7月起,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南京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按下限2772元缴社保费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21.76元(2772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5.44元(2772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费13.86元(27720.5%),工伤、生育个人无须缴费。总的来说,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301.06元。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