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完户了,买房人不给钱怎么办?
在确定买房人故意不给钱的行为以后,可以向房管局提出办理撤件手续的申请,及时将相关手续撤回并且拿回房产证从而避免损失进一步加大,但通常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够把握好申请撤件的时间点,换句话说很有可能申请无效难以撤回相关手续,此时作为买房人就需要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很有可能会面临漫长的催款过程,甚至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
如果撤件申请没有成功,原则上来说应该按照交易之前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向对方提出付款要求,并且设定付款期限,如果在期限内对方依然没有任何付款的动作或者意愿,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就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同时追求其违约责任,这也是遇到类似纠纷比较常规的处理方式。
虽然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常操作,但是从起诉到立案直到最终审理判决同样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期间作为原房主可以拒绝履行交房义务,并且通过停止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房子能够在自己的实际控制之下,比如水电煤气之类的户名变更,基本不会和房产交易手续的办理同步,利用延迟的机会避免房产实际控制权的更迭。
房产交易考虑到涉及金额相对较大,在交易进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谨慎,如果对相关法律条款缺乏专业认知,为了安全和妥善期间,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并且提供具体交易的指导,这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违约行为在办理完交易手续以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