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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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险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一档缴费(原综合医保),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按照规定的比例按月进入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等渠道自费费用支出,统筹账户用于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时报销使用。二档缴费(原住院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医疗账户,未建立个人账户,医保年度内门诊就医享有1000元(现有政策)报销额度,用于参保人可在绑定的社康门诊就医,或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缴费标准存在差异,待遇方面主要是是否有建立个人账户积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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