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乘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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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数+加数=和。和-一个加数=另一个加数。
2、被减数-减数=差。被减数-差=减数。差+减数=被减数。
3、因数×因数=积。积÷一个因数=另一个因数。
4、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商×除数=被除数。“+”是加号,加号前面和后面的数是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和。100(加数) +(加号) 300(加数) =(等于号) 400(和)“-”是减号,减号前面是被减数,后面是减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差。1000(被减数) -(减号) 300(减数) =(等于号) 700(差)“×”是乘号,乘号前面和后面的数叫做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叫做积。10(因数) ×(乘号) 200(因数) =(等于号) 2000(积)“÷”是除号,除号前面是被除数,后面是除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商。100(被除数) ÷ 2(除数) = 50(商)扩展资料:四则指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的计算法则。一道四则运算的算式并不需要一定有四种运算符号,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运算符号及括号,把多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加法: 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把两个小数合并成一个小数的运算/把两个分数合并成一个分数的运算减法: 已知两个加数的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乘法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小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相同。一个数乘纯小数就是求这个数的十分之几,百分之几…… 分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相同。除法: 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与整数除法的意义相同。Ⅰ 交换律:对任意的 a ,b ∈ F ,a + b = b + a ∈ F;Ⅱ 结合律:对任意的a,b,c∈F,a + (b +c) = (a +b) +c;Ⅲ 单位元:存在一个元素 0 ∈ F ,满足对任意的 a ∈ F ,a + 0 = 0 + a = a;Ⅳ 逆元:对任意的 a ∈F ,存在一个元素 -a∈ F ,满足a + (-a) = 0。“+”称作定义在集合F上的加法。“+”是加号,加号前面和后面的数是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和。100(加数) +(加号) 300(加数) =(等于号) 400(和)自然数的减法不是封闭的。除非被减数大于减数才可以是封闭的。例如,26不能被11减。这种情况使用两种方法中的一种:(1)说26不能从11减去;(2)将答案作为一个整数表示一个负数,因此从11减去26的结果是-15。乘法原理:如果因变量f与自变量x1,x2,x3,….xn之间存在直接正比关系并且每个自变量存在质的不同,缺少任何一个自变量因变量f就失去其意义,则为乘法。在概率论中,一个事件,出现结果需要分n个步骤,第1个步骤包括M1个不同的结果,第2个步骤包括M2个不同的结果,……,第n个步骤包括Mn个不同的结果。那么这个事件可能出现N=M1×M2×M3×……×Mn个不同的结果。
2、被减数-减数=差。被减数-差=减数。差+减数=被减数。
3、因数×因数=积。积÷一个因数=另一个因数。
4、被除数÷除数=商。被除数÷商=除数。商×除数=被除数。“+”是加号,加号前面和后面的数是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和。100(加数) +(加号) 300(加数) =(等于号) 400(和)“-”是减号,减号前面是被减数,后面是减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差。1000(被减数) -(减号) 300(减数) =(等于号) 700(差)“×”是乘号,乘号前面和后面的数叫做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叫做积。10(因数) ×(乘号) 200(因数) =(等于号) 2000(积)“÷”是除号,除号前面是被除数,后面是除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商。100(被除数) ÷ 2(除数) = 50(商)扩展资料:四则指加法、减法、乘法、除法的计算法则。一道四则运算的算式并不需要一定有四种运算符号,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运算符号及括号,把多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加法: 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把两个小数合并成一个小数的运算/把两个分数合并成一个分数的运算减法: 已知两个加数的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乘法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小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相同。一个数乘纯小数就是求这个数的十分之几,百分之几…… 分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相同。除法: 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与整数除法的意义相同。Ⅰ 交换律:对任意的 a ,b ∈ F ,a + b = b + a ∈ F;Ⅱ 结合律:对任意的a,b,c∈F,a + (b +c) = (a +b) +c;Ⅲ 单位元:存在一个元素 0 ∈ F ,满足对任意的 a ∈ F ,a + 0 = 0 + a = a;Ⅳ 逆元:对任意的 a ∈F ,存在一个元素 -a∈ F ,满足a + (-a) = 0。“+”称作定义在集合F上的加法。“+”是加号,加号前面和后面的数是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是和。100(加数) +(加号) 300(加数) =(等于号) 400(和)自然数的减法不是封闭的。除非被减数大于减数才可以是封闭的。例如,26不能被11减。这种情况使用两种方法中的一种:(1)说26不能从11减去;(2)将答案作为一个整数表示一个负数,因此从11减去26的结果是-15。乘法原理:如果因变量f与自变量x1,x2,x3,….xn之间存在直接正比关系并且每个自变量存在质的不同,缺少任何一个自变量因变量f就失去其意义,则为乘法。在概率论中,一个事件,出现结果需要分n个步骤,第1个步骤包括M1个不同的结果,第2个步骤包括M2个不同的结果,……,第n个步骤包括Mn个不同的结果。那么这个事件可能出现N=M1×M2×M3×……×Mn个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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