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车贴标志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
根据部署,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首批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发放。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属于6年内免检车辆的,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扩展资料:
机动车检验标志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2、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下载、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全国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