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残疾人数量近一亿,他们的福利状况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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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数据显示,中国残疾人总数为8300万左右。
而且这个数据还在增长。
也就意味着,到2021年,中国的残疾人将逼近一亿,占到了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看到这个数据,你是不是稍稍惊讶了?
因为我们基本很少看到那些残疾人的身影。
是他们有了更好的去处吗?
并不是。
他们只是在社会里选择“禁言”,不代表不存在。
他们之中,有的是病残,有的是因为意外事故,还有的是先天性缺陷。
在经济压力如此重的社会,正常人讨生活都十分不易,就更别说残疾人了。
幸运的年幼的残疾人可以进入学校。
还有很小一部分,是能够灵活使用假肢的残疾人,他们在街上走路只会给人感觉有点瘸,远看和正常人别无二致,所以也很难发觉这些看似正常的残疾人。
而大部分肢体不便的残疾人想出门时,心里就会衡量哪种交通工具,可以让自己便利的出行,出去后,是否有很多不便利的地方。
诸多不便利因素最终阻碍了残疾人士出门的想法,只好待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勉强安生。
并且会给他们造成一种观念:“我不是正常人,出去后的很多事情,我是不方便,而且也无法做到的。”
久而久之,在家里呆久了,就憋得心里抑郁,亦或自卑情绪越来越严重,便更不想出门,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残疾人在我们的生活中“被消失”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直接原因是我们的无障碍环境,包括制度和设施,不够完善。
这是一个地铁站里的无障碍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却被当作了杂物室,根本无法使用。
在街头,占用盲道是很寻常的事。
机动车随处停放,甚至一些地摊,更是明目张胆地摆在盲道上。
如果此时盲人从这里经过,会有人为他让道吗?我想不会。
人品稍微好点的,会主动走上去将他搀扶着从这里绕开;人品不好的,会当作视而不见,继续做着自己的生意。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都知道路不好走,就不要再在别人的路上设障了!
相反的,你也希望自己的路一通到底,不希望有人给你设障。
残疾人的权益,不是一个政策就能保护的,政策只是起个带头的作用,跟不跟,全靠人民的自觉。
而且在残疾人就业方面,虽然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或个人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但大多数单位仍然不愿意招收残疾人。
认为残疾员工风险高,工作效率低,平时还需要一些特殊的照顾,这样会增加企业或个人的负担。
如果都能换位思考一下,问题是不是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二个原因,也是根本原因——残障者不被人们接纳。
我认识一个听力障碍的姑娘。她的听力障碍程度并不严重,但是小时候,父母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所以到她上小学才给她配了助听器,导致错过了学口语的最佳时间。
在班级里她饱受歧视,在家庭中,她的家人也会漠视她,她的成长过程可以说充满了艰辛。
她曾很绝望发朋友圈:“有没有像她一样是听力障碍,但是活得很幸福的人?”
她的疑问也是很多残障者的疑问,因为他们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
去年七月,深圳一所小区里的众多住户联名抗议,因为即将住进小区公租房的17户人家中有15个自闭症孩子。
他们的理由是,他们会带来安全隐患,小区里所有的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可能会受到威胁。
让人寒心的是,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就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的人们,对外界一无所知,而我们也不了解残疾人。
这样的隔离在健全人和残疾人之间筑了一道柏林墙,一边是健全人,一边是残疾人;一边是我们,一边是他们,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
社会越是不接纳残障者,大众就越不了解他们;而越不了解他们,就不会在设计公共场所的时候考虑到他们的需求,就会造成进一步的隔离,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可能有朋友会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很正常,你说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其实这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所有人在出生之前,都有成为残障者的概率。
在我国,每一万个新生儿中就有149个先天残障儿童,而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先天残障是现有科学解释不了,找不到病因的。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认为大部分的先天残障是随机的。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那些先天的残障者帮我们承担了这些小概率事件。
躲过了先天残障的概率,等我们老了以后,会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清。
等我们自己坐上了轮椅,那时候你还会觉得这些权益与我们没关系吗?
所以,就像《星际穿越》里的一句台词,“根本不是什么他们,而是我们自己”。
关注弱势群体,不仅仅是为了他们,也是为了我们自己。
至少我们可以善良一些。
如果你骑完共享单车要停放它的时候,不要停在盲道上。
如果你有一个戴着人工耳蜗的同学,不要嘲笑他“口音”奇怪。
如果在商场里看到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的自闭症孩子,不要斥责他的妈妈,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他的妈妈可能已经身负重压。
而且这个数据还在增长。
也就意味着,到2021年,中国的残疾人将逼近一亿,占到了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看到这个数据,你是不是稍稍惊讶了?
因为我们基本很少看到那些残疾人的身影。
是他们有了更好的去处吗?
并不是。
他们只是在社会里选择“禁言”,不代表不存在。
他们之中,有的是病残,有的是因为意外事故,还有的是先天性缺陷。
在经济压力如此重的社会,正常人讨生活都十分不易,就更别说残疾人了。
幸运的年幼的残疾人可以进入学校。
还有很小一部分,是能够灵活使用假肢的残疾人,他们在街上走路只会给人感觉有点瘸,远看和正常人别无二致,所以也很难发觉这些看似正常的残疾人。
而大部分肢体不便的残疾人想出门时,心里就会衡量哪种交通工具,可以让自己便利的出行,出去后,是否有很多不便利的地方。
诸多不便利因素最终阻碍了残疾人士出门的想法,只好待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勉强安生。
并且会给他们造成一种观念:“我不是正常人,出去后的很多事情,我是不方便,而且也无法做到的。”
久而久之,在家里呆久了,就憋得心里抑郁,亦或自卑情绪越来越严重,便更不想出门,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归根结底,残疾人在我们的生活中“被消失”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直接原因是我们的无障碍环境,包括制度和设施,不够完善。
这是一个地铁站里的无障碍洗手间,门开着,但是却被当作了杂物室,根本无法使用。
在街头,占用盲道是很寻常的事。
机动车随处停放,甚至一些地摊,更是明目张胆地摆在盲道上。
如果此时盲人从这里经过,会有人为他让道吗?我想不会。
人品稍微好点的,会主动走上去将他搀扶着从这里绕开;人品不好的,会当作视而不见,继续做着自己的生意。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都知道路不好走,就不要再在别人的路上设障了!
相反的,你也希望自己的路一通到底,不希望有人给你设障。
残疾人的权益,不是一个政策就能保护的,政策只是起个带头的作用,跟不跟,全靠人民的自觉。
而且在残疾人就业方面,虽然政策对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或个人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但大多数单位仍然不愿意招收残疾人。
认为残疾员工风险高,工作效率低,平时还需要一些特殊的照顾,这样会增加企业或个人的负担。
如果都能换位思考一下,问题是不是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第二个原因,也是根本原因——残障者不被人们接纳。
我认识一个听力障碍的姑娘。她的听力障碍程度并不严重,但是小时候,父母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所以到她上小学才给她配了助听器,导致错过了学口语的最佳时间。
在班级里她饱受歧视,在家庭中,她的家人也会漠视她,她的成长过程可以说充满了艰辛。
她曾很绝望发朋友圈:“有没有像她一样是听力障碍,但是活得很幸福的人?”
她的疑问也是很多残障者的疑问,因为他们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
去年七月,深圳一所小区里的众多住户联名抗议,因为即将住进小区公租房的17户人家中有15个自闭症孩子。
他们的理由是,他们会带来安全隐患,小区里所有的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可能会受到威胁。
让人寒心的是,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就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的人们,对外界一无所知,而我们也不了解残疾人。
这样的隔离在健全人和残疾人之间筑了一道柏林墙,一边是健全人,一边是残疾人;一边是我们,一边是他们,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
社会越是不接纳残障者,大众就越不了解他们;而越不了解他们,就不会在设计公共场所的时候考虑到他们的需求,就会造成进一步的隔离,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可能有朋友会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很正常,你说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其实这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所有人在出生之前,都有成为残障者的概率。
在我国,每一万个新生儿中就有149个先天残障儿童,而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先天残障是现有科学解释不了,找不到病因的。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认为大部分的先天残障是随机的。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那些先天的残障者帮我们承担了这些小概率事件。
躲过了先天残障的概率,等我们老了以后,会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清。
等我们自己坐上了轮椅,那时候你还会觉得这些权益与我们没关系吗?
所以,就像《星际穿越》里的一句台词,“根本不是什么他们,而是我们自己”。
关注弱势群体,不仅仅是为了他们,也是为了我们自己。
至少我们可以善良一些。
如果你骑完共享单车要停放它的时候,不要停在盲道上。
如果你有一个戴着人工耳蜗的同学,不要嘲笑他“口音”奇怪。
如果在商场里看到情绪失控、大哭大闹的自闭症孩子,不要斥责他的妈妈,为什么不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他的妈妈可能已经身负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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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助与救助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扶助,包括政策扶助、物质扶助、精神扶助。救济,指对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实行定期、不定期或临时救济、补助,或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实行多种方式的救济。救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资金补贴,其二是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
2、收养与安置
国家鼓励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推进,国家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和发展多种多样的福利机构。
3、城镇的优惠与照顾政策
1/13页
各地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例如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公园和剧院门票等;开辟轮椅通道和使用厕所的辅助性设备、引导盲人进出公共场所等。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是给予照顾并准予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盲杖。
4、农村的减免社会负担
各地的人民政府为减免农村残疾人的社会负担而制定了“几优几免”政策规定,例如:优先安排工作,优先安排救济,优先安排残疾老人进敬老院,优先安排扶贫致富项目;免去义务工,免去公益事业费,免收残疾学生学杂费,减免农业税等。
5、伤残军人的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出对于在革命战争中负伤致残的军人实行抚恤的政策,使他们无论在福利机构里疗养,还是返乡安置,都得到了生活保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抚恤金也逐步增加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扶助,包括政策扶助、物质扶助、精神扶助。救济,指对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实行定期、不定期或临时救济、补助,或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实行多种方式的救济。救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资金补贴,其二是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
2、收养与安置
国家鼓励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推进,国家将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和发展多种多样的福利机构。
3、城镇的优惠与照顾政策
1/13页
各地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例如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公园和剧院门票等;开辟轮椅通道和使用厕所的辅助性设备、引导盲人进出公共场所等。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是给予照顾并准予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盲杖。
4、农村的减免社会负担
各地的人民政府为减免农村残疾人的社会负担而制定了“几优几免”政策规定,例如:优先安排工作,优先安排救济,优先安排残疾老人进敬老院,优先安排扶贫致富项目;免去义务工,免去公益事业费,免收残疾学生学杂费,减免农业税等。
5、伤残军人的抚恤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出对于在革命战争中负伤致残的军人实行抚恤的政策,使他们无论在福利机构里疗养,还是返乡安置,都得到了生活保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抚恤金也逐步增加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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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城市的福利标准如何,我不知道。我就说新疆本地。
1、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到一笔钱(什么名目我忘了),按残障等级划分,最高300,最低80。我属于最高级别(完全无自理能力)的,每月领取300元,一年就是3000元。
这钱我一般就拿来淘宝了,但是真的有人一家三口全靠这3000块钱过日子的。
2、住院报销60%的药费。前提是住院,你要在急诊是不给报销的。
这是石河子的规定,博乐的还要差一点。一分钱都没有,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给你送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且当地残联的领导明确说过:“我们的领导会亲自给你们送去慰问,到时候还有记者和摄像师跟随拍摄……”
3、别看一年3000块钱不多,不知有多少该拿这笔钱却拿不上的人,更不知有多少拿这笔钱去买一瓶迪奥香水的人。光是我身边就有五六个活生生的例子。
一个女的,月收入三千,丈夫是工厂老板,女儿是北京某实验室的研究员。她说自己耳聋,弄了一个残疾证,每月能够领取180元。她五十大寿那天,带了几个老姐妹合唱《我的祖国》,节拍准确,根本不像一个“聋人”。
一个男的,四十几岁的卡车司机,跑长途运输,家里两台挖掘机。他开了二十几年的卡车,竟然也弄了一张残疾证,领取的补助金额还是最高等级的,也就是所谓的无自理能力的人群。
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家住农村,初二辍学,在一家工厂打工,两只胳膊被机器压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的残疾证却怎么也办不下来,残联推给社保局,社保局推给派出所,派出所推给医院……推来推去推了整整一年。去年他父亲提了一百颗鸡蛋来我们家,希望能给他帮个忙。因为他跟我家走得比较近,他儿子去工厂上班也是我姑姑介绍的,所以我们家并没有拒绝。后来我们家给他托人找关系,下了大力气,才算把这件事解决。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最后以我为例。按理说,我应该是名正言顺地拿这3000块钱了吧?其实根本不是。为了拿这一年3000块钱,我是先掏出去8000块钱的。至于为什么,大家都明白。
4、残联的规章制度非常不合理。因为办证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所以老妈给残联打电话,说她把我带出去不方便,要不他们来家一趟吧。结果残联的人说:“我们工作忙得很,每个人都上门服务的话,那不累死了?”
既然办证要求见过当事人,那是不是应该考虑办理对象的特殊性,工作人员来家探查一下?
最后老妈抱着我,老爸开着车,把我拉到残联的办公大楼。
这是我家有车,所以还算方便。如果是条件更差的家庭怎么办?
1、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到一笔钱(什么名目我忘了),按残障等级划分,最高300,最低80。我属于最高级别(完全无自理能力)的,每月领取300元,一年就是3000元。
这钱我一般就拿来淘宝了,但是真的有人一家三口全靠这3000块钱过日子的。
2、住院报销60%的药费。前提是住院,你要在急诊是不给报销的。
这是石河子的规定,博乐的还要差一点。一分钱都没有,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给你送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且当地残联的领导明确说过:“我们的领导会亲自给你们送去慰问,到时候还有记者和摄像师跟随拍摄……”
3、别看一年3000块钱不多,不知有多少该拿这笔钱却拿不上的人,更不知有多少拿这笔钱去买一瓶迪奥香水的人。光是我身边就有五六个活生生的例子。
一个女的,月收入三千,丈夫是工厂老板,女儿是北京某实验室的研究员。她说自己耳聋,弄了一个残疾证,每月能够领取180元。她五十大寿那天,带了几个老姐妹合唱《我的祖国》,节拍准确,根本不像一个“聋人”。
一个男的,四十几岁的卡车司机,跑长途运输,家里两台挖掘机。他开了二十几年的卡车,竟然也弄了一张残疾证,领取的补助金额还是最高等级的,也就是所谓的无自理能力的人群。
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家住农村,初二辍学,在一家工厂打工,两只胳膊被机器压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他的残疾证却怎么也办不下来,残联推给社保局,社保局推给派出所,派出所推给医院……推来推去推了整整一年。去年他父亲提了一百颗鸡蛋来我们家,希望能给他帮个忙。因为他跟我家走得比较近,他儿子去工厂上班也是我姑姑介绍的,所以我们家并没有拒绝。后来我们家给他托人找关系,下了大力气,才算把这件事解决。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最后以我为例。按理说,我应该是名正言顺地拿这3000块钱了吧?其实根本不是。为了拿这一年3000块钱,我是先掏出去8000块钱的。至于为什么,大家都明白。
4、残联的规章制度非常不合理。因为办证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所以老妈给残联打电话,说她把我带出去不方便,要不他们来家一趟吧。结果残联的人说:“我们工作忙得很,每个人都上门服务的话,那不累死了?”
既然办证要求见过当事人,那是不是应该考虑办理对象的特殊性,工作人员来家探查一下?
最后老妈抱着我,老爸开着车,把我拉到残联的办公大楼。
这是我家有车,所以还算方便。如果是条件更差的家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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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各方面所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残疾人是平等的社会成员,但是由于残疾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尽可能多的福利和照顾,使他们能够在事实上成为社会的平等一员,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由于劳动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化成果,这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将其立法宗旨明确表述为“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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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是: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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