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场所需要消防开业前检查

袁盛楠
2022-03-21 · 律师,袁盛楠
袁盛楠
采纳数:0 获赞数:144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1.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①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②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④游艺、游乐场所;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按照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营业性健身、休闲类公共娱乐场所范围的批复》(2005年7月27日,公法〔2005〕241号)的规定,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不限于该项所列的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还包括其他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者相似的营业性场所,如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32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9370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