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有服务期吗?遴选单位有服务期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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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有服务期吗?遴选单位有服务期限制吗?很多备考的小伙伴都是基层公务员,基层公务员通常有服务年限的限制,深受困扰,很怕遴选单位也有服务期限制,遴选单位有没有服务期,小图来帮您搜罗。
一、中央遴选规定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级以上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遴选规定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春市直机关遴选规定
对拟遴选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分别上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考试。
遴选有服务期吗?遴选单位有服务期限制吗?可见,通常遴选是没有服务期要求的,但是个别市直机关遴选是有服务期限制的,比如长春市直机关遴选要求最低服务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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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遴选规定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级以上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遴选规定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报考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春市直机关遴选规定
对拟遴选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分别上报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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