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该不该背坑杀赵二十万降卒这个锅
展开全部
白起该不该背坑杀赵国二十万降卒的这个锅?
白起觉得不该。但我觉得该。
战国末年,秦昭襄王赢稷确定了灭六国,统天下的目标。怎么实现这个目标呢?
赢稷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和方略,但丞相范睢提出的方略最打动他。
范睢提出了什么方略?
远交近攻,攻人为上。
从后来的结果来看,范睢的方略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不讲远交近攻,只说攻人。
那攻人的目的是什么?
总结一句话,就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长平一战,赵国战死二十五万,降二十万,秦国战死二十多万。而剩下的这二十万降卒怎么处理?
按照范睢的方略,那就是杀。但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坑杀降卒是为不仁,必然招致六国同仇敌忾。从此,秦国再无盟国。秦王权衡利弊,觉得杀利大于弊,可最快实现统一。
白起也清楚,如果放了这二十万降卒,将来还得和秦国开战,还会被杀死,但同时还会搭送秦国几十万将士,这是不能接受的。所以还是杀了对秦国有利。
既然确定了杀,那怎么杀,或者说杀降的锅由谁来背对秦国的损害最小?
白起希望,由秦王下令,白起执行。如此一来:
保全了白起的名声;
秦王会背负残暴不仁的骂名;
他国有识之士会望而却步;
会招致仁人志士同仇敌忾敌对秦国;
占领区的人民对秦国也是口服心不服,不利于国家的安全稳定;
秦王希望,白起自己下令杀降,最好自己不知道。如此一来:
杀降全是白起一人所为,秦王并未下令;
秦王甚至可以降罪白起,以全仁义;
白起杀,即秦王杀,秦国杀,但意义却有天壤之别。
站在白起的角度,是小我。
站在秦国的角度,是大我。
所以,这个锅白起应该背,应该主动背。
白起觉得不该。但我觉得该。
战国末年,秦昭襄王赢稷确定了灭六国,统天下的目标。怎么实现这个目标呢?
赢稷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和方略,但丞相范睢提出的方略最打动他。
范睢提出了什么方略?
远交近攻,攻人为上。
从后来的结果来看,范睢的方略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不讲远交近攻,只说攻人。
那攻人的目的是什么?
总结一句话,就是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长平一战,赵国战死二十五万,降二十万,秦国战死二十多万。而剩下的这二十万降卒怎么处理?
按照范睢的方略,那就是杀。但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坑杀降卒是为不仁,必然招致六国同仇敌忾。从此,秦国再无盟国。秦王权衡利弊,觉得杀利大于弊,可最快实现统一。
白起也清楚,如果放了这二十万降卒,将来还得和秦国开战,还会被杀死,但同时还会搭送秦国几十万将士,这是不能接受的。所以还是杀了对秦国有利。
既然确定了杀,那怎么杀,或者说杀降的锅由谁来背对秦国的损害最小?
白起希望,由秦王下令,白起执行。如此一来:
保全了白起的名声;
秦王会背负残暴不仁的骂名;
他国有识之士会望而却步;
会招致仁人志士同仇敌忾敌对秦国;
占领区的人民对秦国也是口服心不服,不利于国家的安全稳定;
秦王希望,白起自己下令杀降,最好自己不知道。如此一来:
杀降全是白起一人所为,秦王并未下令;
秦王甚至可以降罪白起,以全仁义;
白起杀,即秦王杀,秦国杀,但意义却有天壤之别。
站在白起的角度,是小我。
站在秦国的角度,是大我。
所以,这个锅白起应该背,应该主动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